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举办
全国大中型企业面向2018届高校毕业生
网上双选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国资委, 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与国有大中型企业人才供需对接,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定于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联合举办“全国大中型企业面向2018届高校毕业生网上双选月”活动(以下简称“双选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
(二)承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就业指导中心)
二、活动内容
(一)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新职业网www.ncss.cn)将开辟“双选月”活动专题页面,免费发布有关国有大中型企业招聘信息与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同时将建立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网站的链接,供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免费浏览查询。
(二)“双选月”活动期间,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高等学校就业信息网将利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一站式服务系统,实现网上招聘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招聘信息。
(三)“双选月”活动期间,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官方微信(公共号:ncssweb)将及时发布“双选月”活动动态,推送国有大中型企业最新招聘信息。
三、活动要求
(一)请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与各高等学校积极做好本次“双选月”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在网站显著位置放置统一宣传图片(宣传图片在新职业网本通知文件页面下载),利用本级微信公众号宣传招聘活动,并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请各中央企业与地方国资委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企业和所监管的国有企业,尽快做好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并根据本企业公开招聘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报名、笔试、面试等相关招聘工作。
(三)请参与“双选月”活动的企业将用人需求(包括所属总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单位性质、所属行业、单位地址、联系方式与招聘需求等关键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于11月13日前报送至教育部就业指导中心。
(四)各高校要组织动员应届毕业生应积极响应本次网上招聘活动,同时,为实现自身与职位最优匹配,各毕业生应认真结合自身职业规划选择合适职位进行投递。
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2017年10月31日